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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24年03月23日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  根据工作安排,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(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)继续面向在外留学人员进行选拔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—、申请条件

 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、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(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)、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。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  其中,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(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),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、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。

 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,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,不通过驻外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受理。

二、选拔办法

  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依照“个人申请、驻外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审核推荐、国内专家评审、择优录取”的方式进行选拔。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的“出国留学-综合项目专栏”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2751)公布。

三、受理范围及时限

  (一)按照属地受理原则,驻纽约总领馆教育处仅接受以下领区符合条件的留学生申请:纽约州、马萨诸塞州、宾夕法尼亚州、新泽西州、俄亥俄州、新罕布什尔州、康涅狄格州、缅因州、佛蒙特州、罗得岛州。

  (二)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自北京时间2024年3月10日0时开始至31日24时截止。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进行网上报名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  (一)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(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),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。

  (二)高水平项目不受理以下申请:

  1.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;

  2.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。

  申请人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,驻纽约总领馆教育处有权退回不符合要求的申请。经驻纽约总领馆教育处推荐、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,录取结果5月底正式公布。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。

五、咨询方式

  1. 中国驻纽约总领馆教育处

  电话:212-244-9392转8011

  邮箱:chenbingya@moe.edu.cn

  2. 国家留学基金委

  信息平台具体使用事宜咨询邮箱:xxzy@csc.edu.cn